问题 | 哪些行为可以定为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乃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明确意图,对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当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暴力、胁迫以及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掠夺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实践中,常见的构成抢劫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三种: 首先,是采用凶器或者以凶器作为威慑工具,例如手持利刃或枪械,以此恐吓被害人为其交出财物; 其次,便是在实施了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之后,再夺取财物; 此外,也存在利用灌酒、麻醉药物等手段,使得被害人失去抵抗能力,进而实现财物掠夺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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