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岁可以定绑架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所实施的绑架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将不予判定为绑架罪。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结果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蓄意投入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绑架罪并不包含于此范围之内。 然而,若该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绑架行为过程中,又对被绑架者实施了杀害行为,那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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