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一般的轻微伤情而言,并不足以构成刑事拘留的标准。
然而,这种情况却恰恰符合治安案件的范畴,并有很大可能性将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至于轻微伤情的严重程度,它相对于刑事犯罪中的故意伤害罪所要求的伤害程度来说,显然是比较轻微的。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到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时,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情节较为轻微者,则可能只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在造成轻微伤情的过程中,还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或者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性,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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