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捅人构不成轻微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有个人对他人实施了刺击却未能导致轻微伤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相关规定,此种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若情节显著轻微,则将面临给予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然而,因为此次事件并未引发轻微伤情,这往往提示伤害程度不足以构成犯罪,故可能无法触发刑事责任的追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所提及的故意伤害罪,其具体违法构成要件需同时满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及产生了实际的伤害后果。 若未造成轻微伤,便不存在犯罪事实,因此也无法适用该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综合以上分析,若有人实施刺击而未致轻微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可能会遭受治安管理处罚,具体的处罚尺度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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