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受伤能故意伤害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施加积极行为对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实践中,纵然被害人并未受到实际伤害,倘若行为人以恶意挑衅性目的实施了对他人人身进行侵犯的行为,虽然没有形成实质性的损伤后果,但是理论层面上仍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定义下的“故意伤害罪(未遂)”。
然而,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并未产生伤害后果,因此在量刑处理上,通常倾向于根据案情的具体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可能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若行为人出于恶意目的,对他人实施了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而事实上被害人并未遭受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未遂)”。 根据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遂犯的定罪量刑,可以参照已完成的犯罪行为,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至于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则需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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