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自然人须年满12岁方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无论他/她所实施的破坏性行为有多么严重,均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即指基于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年龄而无需承担刑责的情况。
2.14至16岁的青少年在未触及特定罪行(如上文所述)时,是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然而,一旦16岁生日来临,他们便需为自己的所有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青少年对于故意杀人、致他人重度或致命伤残的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行,需要向刑法法庭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对于已满14岁但尚未成年的罪犯,法院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待遇;倘若因未满16岁而无法进行刑事处罚者,有关部门会要求他们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家庭管教措施,甚至可能会让政府来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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