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时劫取财物算抢劫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绑架兼抢劫犯罪的量刑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多重惩罚。
如果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包括实施绑架与抢劫这两种行为,那么其人将会受到既有绑架罪的严惩,同时还会因为抢劫罪而再受额外的惩罚。 对于绑架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犯罪分子若以敲诈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控制,那么他所面临的处罚可能将高达许多年的监禁甚至死刑,并会被罚款甚至剥夺财产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是年龄超过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都有机会成为抢劫罪名的实施者。 抢劫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据为主要动机的犯罪行为,它的实现形式包括对财物的实际拥有者、保管者现场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这里提到的“暴力”,其实是指犯罪行为人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打击或者施加控制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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