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有癫痫病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六十二条之明文规定,若在临近执行死刑之际突然查悉罪犯仍处于孕期阶段,应立即中止执行,并迅速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详细汇报。若罪犯患有癫痫病等相关病症,亦可列入此类可能对其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状况之内,应遵循以上所述条款予以妥善处理,即将其执行暂停,然后迅速报告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是否更改原判决结果或者延期执行的权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0: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