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手打人对方不和解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受侵害方拒绝达成和解协议,便可依法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并提请就受害者受伤程度进行司法鉴定,依据鉴定出具的有关鉴定报告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轻微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若情节较重,导致人体受到重伤,则将面临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判罚;如果伤害行为致使受害者死亡或者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且导致严重残疾后果时,就会受到最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此外,本法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规定,适用时需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