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二人次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容留卖淫罪”即指为他人进行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若行为人实施了两次以上的容留卖淫行为,通常会被视为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和治安管理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在评估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时,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涉案人数这一单一因素,还需结合容留时间的长短、行为人是否将此作为主要职业、是否具有组织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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