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不立案时,能否找检察院介入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时,受害者有权通过检察机关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制度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现有事实存在或嫌疑人存在,就均享有向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的法定权利。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此类举报、控告及报案应予以及时受理并采取相应的调查措施。 人民法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案件时,应依法裁定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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