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对象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犯罪的主要针对对象往往为国家公务人员。
在这些情形下,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身在职务上所持有的优势地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是非合法地接受他人赠送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皆被定义为受贿犯罪。 对于涉及到行贿犯罪方面的问题,当行贿者企图通过此类行为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时,其给予国家公务人员财物的做法将被视为行贿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行贿者所选定的行贿对象并非国家公务人员,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构成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