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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师是受贿罪的主体幺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教师并不被视为受贿罪的行为主体。
受贿罪所针对的主要对象往往是具备公职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
但若在教育领域内,教师利用自身职务之便,非法接受他人财务赠予,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并且其所属的学校或者教育机构拥有一定程度的行政管理职责时,在此特殊情况下,该教师便有可能构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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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