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受贿罪中的回扣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在于,折扣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交换的过程之中,卖方将从接收的总价款中所获得的部分金额,通过隐秘且不为人知的方式返还给买方或者其代理商。
其次,折扣的给予以及收取往往是出于追求不正当的商业利润,从而对交易的公平性产生了不良影响。 此外,折扣通常并没有被准确地记录在常规的财务账簿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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