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哪种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个事件中,倘若某人因为涉及到犯罪活动而遭到司法机关的刑事拘留,并且最终由法院裁决认定其确实存在罪行的话,那么便会形成案底记录。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仅仅遭受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案底的形成,这只是刑事程序中的一项环节,往往体现出了未来可能面临的进一步起诉以及审理状况。反言之,假如最终被判无罪或是这个案件以撤销告终,那么将不会留下任何案底痕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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