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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报销送礼没收算行贿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清晰地揭示了行贿罪的犯罪定义:即个人为谋求不正当的经济及其他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赠送财物的行为。
然而,若为申请财务报销或馈赠礼品并无任何不当收益的目的,根据此项条款,此类行为实质上并不构成行贿罪。
故在这类情形下,如报销礼品馈赠等活动是基于常规商业交易,且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亦未谋求到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话,此类行为应当得到公正对待,不应被简单地定义为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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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