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人也能构成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贪污罪的主体范围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及那些接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经营和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士。此项法律条文未对普通民众能否成为贪污罪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排斥,所以,倘若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与前述规定中的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实施共同的贪污行为,其亦有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然而,对于此类案件的具体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其中涉及到犯罪行为、犯罪动因、犯罪手段、涉案金额、证据等多个关键要素,以便准确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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