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挪用公款罪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挪用公款罪时,我们必须遵循全国统一的刑法规定。其中的关键要素包括:首先,行为人是否身处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特定职位;其次,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挪用公共资金的行为;再次,需要考虑挪用金额的大小及持续时间的长短;最后,行为人是否将这些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谋取个人私利或者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若行为人有意为之且符合以上所有条件,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挪用公款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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