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庭审阶段被批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挪用公款罪的庭审环节遭到警方的逮捕,首先务必要明确知晓,这完全是源于已经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证实了您存在逃避司法审判或者持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在此情况下,作为被告人的您应当全力配合律师展开有力的辩护工作,以便竭力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律师有权启动提请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查阅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并与检察官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以期寻找到对您有利的证据线索或者减轻犯罪情节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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