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万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对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规定如下:
若行为人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公司内部六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的款项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 或者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内部十万元以上的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又或是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内部十万元以上的款项用于非合法用途,并且逾期未进行归还的,这三种情形都有可能被视为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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