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立案接着传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案件在警方立案之后,他们通常会依据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必要地传唤与之相关的涉案人士。
一般而言,只要存在初步的证据显示被调查者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并且为了深入了解案情,那么传唤便是一项可能实施的行动。 传唤是由司法机构向诉讼当事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在职务侵占罪的调查过程中,传唤能够帮助收集更多的证据,核实相关信息,并最终确认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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