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规定挪用资金罪是侵犯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明确界定了挪用资金罪为一种直接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该罪行通常指身为公司、企业或机关团体等单位内部的员工,在其所拥有的职务职权的掩护下,非法地将本应归属公司或组织的资金挪用出来归为己有,或者以贷款等名义私自借予他人的行为; 不论是以上这种情况中,资金总额已达到较大程度且已超过法定贷款期限三个月未得归还的情形,还是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这些资金已经被用于盈利活动或者参与非法营生的行为都被视为是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害,均构成了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