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职务侵占罪律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整体上比较特殊,往往是有人控告,多数有经济纠葛,也涉及到刑民交叉的很多问题。在事件发生后,控告人往往先向当事人追讨,有些还想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在有控告迹象时,律师就应积极介入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促成双方谈判,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化解。
2、如果定性比较明确,一方面要当事人准备好有利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要积极劝导当事人投案自首。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当事人控告后公安机关往往不是马上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所以要争取自首。如果定性有争议,投不投案由当事人选择,律师做好法律政策分析。此时,投案的机关建议是接收控告的公安机关投案,可以及时提供有利的证据材料,说明事实情况,争取公安机关不立案,同时为防止万一立案,也可以争取到投案情节获得宽缓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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