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需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需要的证据:
1、知情人员对案发经过的证人证言; 2、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3、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4、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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