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男生犯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之中,强奸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男子,而犯罪客体则主要为女性公民。
值得注意的是,若有男性遭受了如同强奸般的性侵犯行径,那么其行径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另外一项罪名——强制猥亵罪。 强奸罪的基本定义为,未经受害女子同意,采用暴力、恐吓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其与其进行性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对于那些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奸妇女之人,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此类性侵犯行为的受害者为男性,尽管无法构成强奸罪,但如果行为人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那么他将面临强制猥亵罪的指控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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