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几年不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问题,主要是依据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确定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规,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畴内,那么追诉时效应在历经五年后届满; 倘若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追诉时效应在经历了十年之后才能予以终止; 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十五年的时间后,方可停止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追诉时效应在二十年之后才会结束。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通常情况下,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情节特别恶劣者,其刑罚将升格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致死刑。 因此,一般而言,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但若情节严重,则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或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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