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成立算诬告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强奸罪名不成立并不必然等同于诬告罪名的成立。
诬告则特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相关司法机构进行不实举报,其目的在于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责。 倘若报案者是出于合理的疑虑以及对事实的误解而进行报案,并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表现出积极的合作态度,并无蓄意陷害他人之主观恶意,那么通常情况下,该行为并不构成诬告罪名。 然而,若报案者故意编造虚假的强奸事件以达到陷害他人的目的,便有可能触犯诬告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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