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下孩子后构不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育子女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判断或是排除强奸罪成立的因素。
对于强奸罪的确诊核心在于确认性行为实施之际是否违背了女性意志。 若在性行为进行过程中发现存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制要求与妇女进行性接触且女方并未同意,便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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