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写了谅解书能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给予被告者缓刑必须符合如下几方面的条件:首先是犯罪事实轻微,犯罪情节相对较小;
其次被告人具有反省之意,主动表现出深深的悔过之心; 再次是被告人自身并无重新犯罪之虞,不会给犯罪行为再度降临的风险; 最后则是对被告人所居住的社区在未来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或者损害。 对于性质极其恶劣的性侵犯罪,如强奸罪,其引发的社会不良反应难以预测,故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并不适合被判以缓刑。 然而在特殊情景之下,倘若被告人真心意识到自己所犯的过错,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后续补偿或对受害者进行足够的经济赔偿,获得受害者本人的赦免与原谅,同时满足上述其他全部缓刑所需条件,那么理论上来讲,向该类罪犯发出缓刑判决的可能性并非全然排除。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给予此类罪犯缓刑需将具体案件情形纳入考量范围,并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充分考量与自由裁量。 因此,对于强奸罪的案件而言,即便被告人已经获得受害者的原谅与撤诉,其是否得到缓刑的判决仍需要根据所有相关证据与法律原则进行全面分析后再作定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