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一般会判实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监视居住并不能直接导致被指控者被判刑,这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而非刑罚执行方式。
仅有国家司法机构,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得以实施该项措施,以确保诉讼进程不受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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