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能成立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成功地建立起强奸罪名,必须满足以下两方面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女性与其进行性关系;其次,行为所针对的女性须为成年妇女人士。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此类犯罪时奸淫了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即14岁)的女孩,那么他将同样面临强奸罪的指控,并会因此而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例如,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共场合公然实施犯罪、参与轮奸、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导致幼女身体受伤、死亡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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