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不适用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累犯;
2、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3、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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