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是否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个人有案底并不意味着他必定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由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这些因素涵盖了犯罪性质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缓急,同时还包括被告人自身的社会危害姓。 举例而言,倘若被告人新犯下的罪行轻微,并未表现出潜在的逃跑倾向、销毁证据或妨碍证人作证等高风险行为,那么其仍然有机会获取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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