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就是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并非“缓刑”的同义词。
两者本质上有区别,“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检法三部门实施的一项法律强制措施,即对于尚未遭逮捕手法而可能需要变更司法手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侦讯、起诉与审判,以防止他们逃匿、逃脱刑事责任追究,便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再开具相应的保障性文书,确保随时保持联系、随传随到,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缓刑”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经过法定程序认定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其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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