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适用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行为情节较轻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在个别情况下适用单一刑罚的人群;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然而,如果对其采用取保候审则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个人; 具备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自理、孕期或正在哺育幼儿等特殊情况,如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亦不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人群; 如果某案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相关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总而言之,在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时,必须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公共安全的风险等多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及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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