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收监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司法机关收监之后,通常情况下无法再次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此处的“收监”表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然进入了官方执行刑罚的环节。 “取保候审”则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之中,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捕但需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随时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一旦被收监,便意味着该案件已经取得了明确且具有决定性的处理结果,不再满足取保候审所设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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