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法院开庭没有当庭宣判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从被取保候审至法庭审判阶段尚未进行当庭宣判的现象并不少见。
此种情形可能暗示着法院希望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对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及证据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审议,从而为确保判决的准确性与公正性提供充分保障。 在此期间,敬请您保持耐心,静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在既定的审理期限内作出裁判结果,并及时向您通报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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