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主动找公安坦白会被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交代问题,是否将会面临拘留这一后果,需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定。
假如所交代的事宜涉及到全新的犯罪证据或者将对原有的案件定罪处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公安部门极有可能依据案情的现状考虑是否改变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为拘役。 总体上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自首的举动能够有助于办案进程及结果的推进,同时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未有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迹象,则变动关押措施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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