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后检察院会逮捕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已获得批准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保留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权力。
此种状况往往会受到案件特殊性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新的证据而产生变化。 若检察院经过深入的研究与评估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已具备了现实性的风险,危害到国家安全、公共财产甚至是社会秩序稳定; 破坏、篡改证据,干涉证人提供证词或串通供述; 威胁报复被害者,指控者或举报者; 意图自残或是逃避司法程序等严重情节时,便有可能会做出将其逮捕归案的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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