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依据证明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
这一举措的主要法律根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的: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其次,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前提下,如果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他们进一步引发社会风险;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使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人员,在进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构成风险;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那么也可施行取保候审。 请注意,取保候审的实质意义在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更加人性化且宽裕的条件,以此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且有利于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流程得以顺畅地展开。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但他们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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