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办理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且必要的强制性手段。
然而,若在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后未能获得批准,此时,您应该从以下多个角度进行反思:首要之事便是审查所提出的申请理由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充足而精确。 倘若发现尚有不足之处,理应及时追加更为确凿的证据,例如对嫌疑人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进行深入探讨,以此来证实其并非具备社会危害性。 其次,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整体进程及证据状况,从而了解到是否出现了任何新的变故或情况,这些都可能会对取保候审的决策产生潜在的影响。 最后,建议您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以便了解拒绝批准取保候审的具体缘由,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善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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