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程序的开展一般需经过如下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方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士或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接着,相关机构将在收到申请之后的特定时间内对其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方是否存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是否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产生; 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以及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方面。 若经审查决定实施取保候审,则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方向相关机构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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