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上就写着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清晰地记载了一系列相关的关键性信息。
此决定书具体涵盖了关于被取保候审者的个人基础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等等; 案件的基本概况,比如说案件的类型特征以及所涉及到的具体罪名等方面内容; 此外,还明确了对其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即究竟是由保证人提供担保,还是以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形式; 最后,还详细列出了做出该项决定的司法机构名称以及决定生效的具体日期等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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