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羁押于拘留所的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此前提之下,若该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确实符合此类条款中某一种情况,那么,他们有权向负责执行相应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递交申请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详细阐述申请理由等多个环节。在收到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确认申请符合相关条件,便可依法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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