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咋交2万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取保候审之保证金收取并未有清晰明确之数额设定,而应以案件实际状况为基础,由公安机关酌情裁量决定。因此,若某位人士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且需缴纳20,000元保证金,此乃公安机关基于其个人具体情况、潜在刑事责任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后所作出的决定。如当事人对保证金金额持有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与理由,申请重新评估保证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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