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病症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六十七条所明文规定,针对病势沉重、无法自主生活的当事人,若经过评估认定其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依据法律程序可准予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换言之,倘若有人因身患重疾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并且其行为并未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那么他们便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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