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直接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其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那么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其次,当其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构成了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形时,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他们也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他们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同时又坚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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