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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省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对具备相应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条款并没有对身处外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否适用取保候审施加任何特定的限制。据此,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条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论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皆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具体执行取保候审的职权则由公安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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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