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取保候审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美丽的杭州城内,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批权力通常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构行使。他们会对每一个待审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其中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此种犯罪行为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影响。最终,他们将根据上述种种因素综合判断,以确定该案嫌疑人是否满足被允许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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