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依法享有批准或解除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权利。在此过程中,检察院作为审查起诉的重要机构,有责任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条件,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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